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或个人信用记录。
租赁用途要求:仅用于正常办公,且无噪音、无污染。
联系人:邢老师 13838098895
潘老师 13653863117
河南省科学院同位素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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