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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 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06 浏览量:

 河南省科学院关于做好2014

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我院科研事业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后备队伍,根据《河南省科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暂行办法》(豫科院〔201414号)、《河南省科学院关于选拔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豫科院〔2014〕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2014年全院选拔优秀青年创新人才3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院爱岗、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2、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具有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潜力和关键领域攻关能力;学术技术水平较高。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点、重大科研任务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三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或国家973863、支撑计划主要参加者;或河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主持河南省重大项目、河南省联合基金。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其中1项第一名、1项参加。

4、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机构收录2篇以上。

三、推荐程序

选拔工作由院统一安排部署,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组织院内专家评审、院党委研究审定等程序进行。

四、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

2、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经人选所在单位审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近三年内取得的各类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经人选所在单位审查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519日;报送地点为:院人事教育处。

     

           2014515